一、范围条件 凡自愿委托我中心存档人员均可在我中心办理存档手续。 二、 办理程序 1、 由我中心开具商调函或由原工作单位开具行政、工资、组织关系,携带档案直接到我中心办理存档; 2、 持调函回所在单位提取档案及行政关系介绍信和工资转移证; 3、 存档人员携上述材料来我中心办理存档手续; 4、 由我中心工作人员审查档案; 5、 按规定交纳存档费; 6、 签订《人事代理手册》。
一、提供材料 1、由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开具调档函 2、与我中心签订的《人事代理手册》副本 3、人事代理单位的存档人员办理调出,需代理单位出具同意调出的证明 二、办理程序 1、持以上材料来我中心办理调档手续 2、原则上由本人前来办理档案调出,确需他人代办的,需出具由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有效证件 3、结清档案管理费 4、如户口在我中心的存档人员,在办理档案调出时,必须将户口同时迁出